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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6 21:06:20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事业单位网络课程辅导简章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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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工服务中心、北京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院均为我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详见各事业单位《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年限、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北京市集体户口无法落户);

4. 35岁以下,即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如有其他年龄要求,从其条件);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考岗位工作任务;

6. 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10:00—4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报名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各单位《职位表》所列邮箱。电子邮件以“招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作为主题和附件题目。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务咨询请与报考职位所在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bjzgh.gov.cn/)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职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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