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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9-02-12 09:06:49 字号: | | 【 打印 】
  2019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
 
  请考生从法院北门凭身份证进入,根据指示牌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三、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2.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
 
  除上述材料外,报考法官助理(职位代码:512519201、512519202)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学生证时除本人信息页外,还要复印注册页)。
 
  2.对于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获奖励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5.除上述材料外,报考选调生职位,即法官助理(职位代码:512519202)的考生,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以及《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下载)等可证明符合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相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请各位考生按照通知中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将各类资格复审材料按照通知中的顺序整理排序。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如考生本人因事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考生出具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上述相关材料。
 
  五、联系电话
 
  010-62697040
 
  010-62697373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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