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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2018-12-13 10:02:59 字号: | | 【 打印 】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9京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2月11日9:00至2018年12月16日18:00
 
  2019京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14:00-16:00。
 
  2019京考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2018年12月16日
 
  2019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具体安排为: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两科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2019京考需要收费票据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
 
  2019京考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2月初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打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
 
  2019京考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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