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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延庆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5-01-20 09:57:04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北京市延庆县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015年1月23日  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延庆县高塔街5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6室。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延庆县地税局、延庆县工商局的考生不在我局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关注相应招录机关的资格复审公告;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1份;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单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学历、学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2、除基本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2015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需要参考第(1)-(4)条准备相应的材料,有工作经历的也需要提供第(4)条所需要的材料。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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