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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以及隐匿身份“试考”的行为,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如果我国考和省考都被录取,必须放弃一个,那么这个放弃是不是算有正当理由?
2015-02-26 14:48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指的是不通知招考单位,无故不参加。若同时被录取,需提前告知招考单位,并说明该事由。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02-2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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