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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是怎么定位的?
2013-04-29 09:41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4-2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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