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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支一夫人员,现服务期已经满被直选进入事业单位并签订有5年不得申请调动的,我可以报考本县的政法单位吗?
2013-02-12 02:45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您好,2011年湖北政法干警报考指南中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8月22日未办理转正手续的);     6、在读的非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网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2-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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