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 公考答疑 > 湖南公务员考试 > 内容
未解决 已解决
查看次数:1083  
2010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中的问题
我是2010年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了2010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并且进入了资格审查,结果没有通过,说要“四项目”人员,可是报考通告上面明明注明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的 : 二、招录培养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培养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本省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    3、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的湖南省“四项目”人员。包括2008年经湖南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湖南省2007年和2008年“三支一扶”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08年以前从湖南统一招募或在湖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查时,“四项目”人员需出具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认定的相应证书和证明。
2013-02-18 18:11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你好,以招考职位要求为准。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2-19 16:43
相关问题
|
考试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