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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09年7月1号毕业,7月16号正式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请问这样报考2011年的国家公务员算是具有两年工作经验了吗?
毕业后一直是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工作经验要怎么证明呢?是用劳动合同吗,还是需要公司开具证明之类的东西?
2013-06-19 22:35
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
官方回答:您好,工作经验要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按照您提供的时间,到2011年时,您具备两年工作经验。 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网的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6-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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