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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605人 8月1-6日报名

2013-12-06 03:07:00 字号: | | 【 打印 】

  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12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605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03 人,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502 人(麒麟区 39 人、沾益县 77人、宣威市 87 人、马龙县 43 人、富源县53人、陆良县 85 人、师宗县17 人、罗平县 49 人、会泽县 52 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缩减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特殊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市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各县(市)区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具体招聘计划等相关信息,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取得国家认可学历。


  6. 曲靖市外户籍和生源的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9. 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10.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岗位的专业分类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归类为18个类别,实行“并类考试”。专业分类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具体如下:


  工业类(含材料学、化学、机械仪表及自动化、轻纺食品化工、物理学、安全生产6个门类)、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门类)、经济类(含会计统计审计学、经济学2个门类)、农业类(含农林牧渔工程与管理、水产、作物学3个门类)、林业类(含林学门类)、畜牧类(含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生物学2个门类)、水利水电类(含能源动力、水利水电水工2个门类)、建筑类(含建筑学、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2个门类)、环保类(含环境、海洋科学、天文及大气科学3个门类)、文史哲学类(含教育学、历史学、外国语言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公安专业、民族学、司法学、政治与行政、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13个门类)、艺术体育类(含广播影视戏剧、广告装璜及艺术、美术及摄影、舞蹈学、音乐学、体育学6个门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含计算机及通信信息、数学2个门类)、护理类(含护理学门类)、医学类(含医学门类)、卫生管理类(含卫生管理门类)、药学类(含药学门类)、医技类(含医学门类中的部分专业)、管理类(含社会学门类)。


  (二)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考甲类试卷、中专学历考乙类试卷。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6日24:00


  (二)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 登录报名系统


  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 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4项操作。


  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照片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上传,如果照片不合格,既使机审通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通知要求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主管部门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对己通过审核及在人工审核期间的报名信息都不允许再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照片要求: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在报名期间,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其余时间均可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考生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 报名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网络资格初审只对考生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审核。考生录入完成相应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主要是依据岗位的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可选择提交人工审核。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8月1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3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8月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7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日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信息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工审核;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工审核。各审核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核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准确无误。由于误审带来的后果将由审核单位负全部责任。报名资格审核后台将及时列出当天以前所有提交人工审核的报名信息,各审核单位务必于当天24:00以前审核完毕,确保考生能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第三天查询到审核结果。


  4. 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9日24:00


  网上交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使用“网上交费”功能直接进入易宝支付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时,不需要再录入姓名等相关信息,直接交费即可。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传回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


  报名结束后,对于所报岗位计划被取消的考生,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对享受政策规定免交报名费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


  以下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用: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残疾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4)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


  (1)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日至8月7日期间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日至8月7日期间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9日前将《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及其免除报名费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未按时上报符合免费条件考生报名费的,由延误时间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其报名费。


  5. 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8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无条件打印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请求帮助打印。


  五、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二)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14:30—17:00考《专业素质》。


  (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五)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9月17日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向社会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也可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六、笔试加分(仅限普通高校毕业生)


  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 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 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


  4. 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 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条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 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 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 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 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 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 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 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在9月5日前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 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在9月5日前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3. 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9月7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4.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须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工作须认真组织、责任到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资格复审前一至二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上公告。


  2. 资格复审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笔试成绩(含加分)后,考生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信息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 若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或考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书面情况说明。


  4.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一周,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5. 由于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学历认定:


  1. 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6. 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 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未就业保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八、其他


  资格复审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面试方案》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和办理录(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及网址:


  1. 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0874- 8967943  网址:(http://www.ynqjrs.cn)


  2.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874-3122995


  3.曲靖市交通运输局:0874-3321299


  4.曲靖市教育局:0874-3330159


  5.曲靖市粮食局:0874-6020107


  6.曲靖市林业局:0874-3512456


  7.曲靖市农业局:0874-3125041


  8.曲靖市水务局:0874-3365589


  9.曲靖市文化体育局:0874-6117900


  10.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4-3219819


  11.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874-3124803


  12.曲靖市残联:0874-3986815


  13.曲靖财经学校:0874-8978734


  14.曲靖市广播电视局:0874-8988181


  15.曲靖市国土资源局:0874-3139098


  16.市委党校电话:0874-3117823


  17.曲靖市民政局:0874-3217007


  18.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0874-3311678


  19.曲靖日报社:0874-3312156


  20.曲靖高级技工学校电话:0874-6178755


  21.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297158


  22.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7166304


  23.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4622760


  24.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68113


  25.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688819


  26.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61149


  27.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880816


  28.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03896


  29.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732179

 


  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doc


  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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