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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务员转任将再启动符合条件者必须参加

2013-08-17 00:07:37 字号: | | 【 打印 】

  合肥市公务员转任将再启动符合条件者必须参加


  继2008年的“破冰之举”及2010年的“依法转任”后,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交流即将拉开序幕。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此次公务员依法转任本月底前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市直机关公务员都必须参加跨部门转任。


  2008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跨部门交流轮岗。当年,全市82个市直部门的1632名公务员通过交流轮岗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2009年,《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以下简称《转任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市直机关公务员将依法转任。2010年,“交流轮岗”转为“依法转任”,我市首次在市直机关公务员中进行“依法转任”。


  市直机关公务员的依法转任,打破了公务员“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传统管理体制,破除了公务员知识结构单一、工作经历简单、工作激情退化等种种弊端,有利于造就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队伍。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工作也因此获得中组部及省委的高度肯定。


  根据《转任办法》,公务员跨部门转任、系统内转任每两年集中实施一次。“本次公务员转任交流原本在2012年底举行,考虑到市‘两会’等因素,时间稍稍推迟,此次公务员依法转任2月底前将正式启动。”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ahgwy.cn/)介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层级领导职务满8年,或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0年,都应当进行跨部门转任。科级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在同一部门工作满12年的,应当进行跨部门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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