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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供销合作社2013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8-12 16:10:02 字号: | | 【 打印 】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关于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红办发〔2009〕65号)的规定,报请州人社局同意,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从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中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到州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机关职能科室科员1名


  二、 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熟悉“三农”工作,热爱供销合作事业。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调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经济学、金融、财务、税务、营销等相关专业均可),有学位证。


  5.现在红河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


  6.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20日至2月20日正常工作日到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A217室(州供销合作社人事教育科)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联系人及电话


  俸应菊 3732809 13508732469


  钱玉芬 3732809 13988094097


  四、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数少于5人不开考。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请参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前3名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100分制,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笔试占30%,面试占70%)第1名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州供销合作社报请州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后,将拟选调对象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八、其它须知事项


  1.选调的相关信息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布。


  2.本选调公告由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负责解释。


  九、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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