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安徽 > 公考资讯 > 正文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

2013-08-12 08:10:21 字号: | | 【 打印 】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http://ah.chinagwyw.org/zt/guokaobs/)消息: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一、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安徽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