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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六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7-13 08:39:57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方式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与市人社局自主组织的专业测试相结合,实行网上报名。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计划(公告)的核准、发布、报考资格的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组织实施、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报批等。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1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4日9:00至3月8日9: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3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在网上进行。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9日9: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9日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0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缴费,再于3月30日至4月1日期间,到六安市人社局事业科(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社局大楼817房间,联系电话:0564——3376209)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3月12日9:00-16: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3月27日至3月29日,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报考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全省搭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统一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具体考点、考场见考生个人准考证。为确保应试考生的素质,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统考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3月31日14:30——4月1日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社局大楼817房间)办理加分手续,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人才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及技能操作和CAD制图方式进行。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照1:3、采取其他专业测试方式的岗位原则上按1:5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或超过5人的,则按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证件、证明)到六安市军转培训中心(市梅山路4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现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信息逐人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


  (六)专业测试


  为确保专业测试人员素质,确定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及技能操作和CAD制图成绩60分为最低分数线,对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结构化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试讲、技能操作和CAD制图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试讲教材详见《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二)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及技能操作和CAD制图)成绩4:6比例(均按百分制)合成,计算方式为:统考笔试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如出现最后一名最终成绩同分,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测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测试中第一项评分要素的有效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果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测试中第二项评分要素的有效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依此类推。


  (八)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人才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人才网”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全省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64-3376108、3376209


  考务咨询:0564-3334019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各招聘单位招聘情况及电话,详见《2013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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