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安徽 > 招考公告 > 公务员 > 正文

2013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4 00:21:36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考试(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选调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4名。

面向全国公务员序列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选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2、具有公务员身份,依据《公务员法》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含聘任制书记员),在法院或检察院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热爱审判、检察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具备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业务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法学专业,且具有法学学士学位;

5、32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中,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8、符合《法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参加选调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2、具有公务员身份,依据《公务员法》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3、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办事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自动化办公;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在党政办公室系统或在职能部门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8、参加选调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