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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徽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2-02-28 15:12:06 字号: | | 【 打印 】
  2022安徽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录116人。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C两科。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时间为3月26日。有需要的考生可借鉴参考2022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点击订购)。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面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计划考录公务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选择职位、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纳入全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实施。
 
  二、招考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考对象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等5个专业的2022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人民警察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的;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参加本次招警考试的人员,今后报考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再享受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23:00。报名网站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www.ahjgxy.edu.cn)。
 
  (一)招考职位查询。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退役复学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附件3)、《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退役复学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4)。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省司法厅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实施工作,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具体做好相关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至3月8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3月9日23:00前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3月22日至3月24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参加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C两科。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3月26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C卷
 
  笔试地点:设在合肥市(详见准考证)。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从同职位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
 
  六、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是考生应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七、体检
 
  按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特殊情况,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司法厅研究确定)。
 
  体检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体检和考察人员缺额的,在同职位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排序规则同体检环节)。
 
  九、选择职位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成绩排序规则同体检环节)。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选择职位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按规定递补,组织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并选择职位。已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放弃选择职位的,今后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享受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选择职位应执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考察合格人员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十、公示和录用
 
  职位选择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司法厅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规定公示。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按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名册印发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录用人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招考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疫情防控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十三、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招考公告于2月25日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1-65982256、62233692、62609724;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3;
 
  (三)监督举报:0551-62608161;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2月28日—3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报名专题地址:http://www.apta.gov.cn/Officer/TopicIndex?examid=305
 
  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 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3 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退役复学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4 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退役复学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安徽省公务员局
 
  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jgxy.edu.cn/2022/0225/c71a3650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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