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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黄山歙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招聘公告

2019-06-10 10:32:58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安徽黄山歙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60人。申报时间: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30日。受理部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开展2019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及《2019年黄山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19年歙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全县通过购买46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及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者提供就业托底,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二)岗位范围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等。
 
  在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企业、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覆盖面,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各类企业均可向县人社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二、岗位申报及人员安置程序
 
  (一)岗位申报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等用人单位均可向县人社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黄山市劳动用工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县人社局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会同县财政局商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种类、数量。
 
  (三)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人员安置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贫困劳动者)向县人社局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岗位需要提供的材料等。县人社局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者对接平台。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录用人选。用人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后上岗,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对象人员范围
 
  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者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附件3、4)。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1.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助,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180元的50%(即每月590元)每月给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岗位补贴;按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300元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吸纳人数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助。
 
  3.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助。
 
  四、岗位申报时间
 
  岗位集中申报时间: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30日。
 
  岗位申报受理部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二楼)。
 
  咨询电话: 6514043
 
  点击下载>>>
 
  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doc
 
  2.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doc
 
  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doc
 
  4.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doc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歙县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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