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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蚌埠淮上区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14人公告

2017-06-02 09:03:5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安徽蚌埠淮上区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14人公告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安徽蚌埠淮上区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14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安徽蚌埠淮上区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14人公告
  为加强园区、社区和产业集群镇的党建指导力量,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蚌埠工业园区4名、商贸物流园区3名、沫河口工业园区4名,小蚌埠产业集群镇1名,淮滨社区1名,明珠社区1名。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比例为1:3
  三、招聘条件
  1. 男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蚌埠常住户口或居住证,身体健康的中共正式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和参与邪教活动等不良记录;
  4.品行正,作风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党建工作;
  5.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能适应岗位需要的理论和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系统;
  6.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能力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和影响期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且不接受处罚的;
  6.信仰宗教或参加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7.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请及时登陆淮上区人民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为加强园区、社区和产业集群镇的党建指导力量,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名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蚌埠工业园区4名、商贸物流园区3名、沫河口工业园区4名,小蚌埠产业集群镇1名,淮滨社区1名,明珠社区1名。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比例为1:3
  三、招聘条件
  1. 男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蚌埠常住户口或居住证,身体健康的中共正式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和参与邪教活动等不良记录;
  4.品行正,作风实,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党建工作;
  5.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能适应岗位需要的理论和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系统;
  6.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行为能力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和影响期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且不接受处罚的;
  6.信仰宗教或参加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7.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人事人才网、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请及时登陆淮上区人民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分数选岗。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八、报酬待遇
  按照市里文件要,专职党建指导员的报酬待遇比照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执行。主要包括:基础补贴、工作补贴和绩效补贴,并按照全市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基础补贴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约1700元);工作补贴包括学历补贴(本科每月300元、大专150元、工龄补贴(每年20元);绩效补贴由各园区、社区和产业集群镇结合实际参照本园区、镇相对应的工作人员待遇自行确定。同时,比照社区工作者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统筹部分由财政统一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九、管理考核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接受所在园区、社区、产业集群镇党(工)委领导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招聘咨询电话:
  0552-2829529;
  0552-2829530;
  招聘监督电话:
  0552—2826090
  本公告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淮上区政府网(http://www.huaishang.gov.cn/)查询,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淮上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x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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