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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7名)

2015-06-30 10:44:42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77名工作人员。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8:00至7月11日16:00。报名入口:2015年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7名)
  为做好2015年度颍泉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颍泉区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颍泉区政府批准,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其中区直部门事业单位人员37名、乡镇卫生院人员20名、幼儿教师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29日起同时在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颍泉政府网(www.yingquan.gov.cn)、颍泉先锋网(yqq.ahxf.gov.cn)、颍泉教育信息网(www.fyyqedu.com)、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yqrsj.gov.cn)网站上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考试科目设置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计算依次类推)。取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颍泉区内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公告
  在阜阳人事考试网、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教育信息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yqrsj.pzhl.net/。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7月6日8:00至7月11日16:00, 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http://yqrsj.pzhl.net/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1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如资格初审合格,请于7月13日16:00前通过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职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7月14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考生于7月23日至7月24日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
  1、为增加考试科学性,满足各招聘单位需求,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5个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目录见附件2)。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满分100。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专业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及幼儿教育相关学科教材教法,满分100分。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合成。考生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成绩达到50分、乡镇卫生院《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
  (四)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7月27日8:0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颍州南路文峰宾馆斜对面文峰小学北侧30米区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558-261723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放弃。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1、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颍泉区纪委电化教育中心1019岗位除外)、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专业分数高的优先;专业分数也相同的,按学历学位高的优先。
  报考颍泉区纪委电化教育中心(岗位代码1019)的考生,在笔试达线人员中,根据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2、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根据合成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属区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专业测试
  1、报考颍泉区纪委电化教育中心(岗位代码为1019)的考生,专业测试由区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专业测试考官组5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电视编辑实务、解说词写作、摄像机操作三个方面的技能。专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测试当天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2、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专业测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专业测试考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区教育局随机抽取参加专业测试考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编写20分,教育教学能力80分。专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专业测试当天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招聘岗位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同组当天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聘用。
  按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颍泉区纪委电化教育中心1019岗位除外)、乡镇卫生院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测试。
  (七)成绩合成
  1、报考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颍泉区纪委电化教育中心1019岗位除外)、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
  2、报考颍泉区纪委电化教育中心(岗位代码1019)的考生和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最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首次聘用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颍泉区教育信息网、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颍泉区人社局 0558-2617231
  颍泉区教育局 0558-2261536
  颍泉区卫生局 0558-2267623
  监督电话:颍泉区监察局 0558-2617110
  附:
  1、2015年度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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