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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直属国有公司招聘11人简章

2014-11-17 19:25:13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直属国有公司招聘11人,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周三)。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委办[2011]58号)的有关规定,相城区部分直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以及其他应聘资格条件的各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周三)。
  (二)报名地点:北京清华大学二教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四)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交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上)。代办人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五)资格审查:相城区人社部门现场对应聘人员就所持有效证件进行应聘资格审查。
  四、面试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和录用
  (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报到,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合同期间,享受区直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319。
  附件:1.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直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直属国有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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