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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招聘11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10-29 11:35:24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4年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招聘11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14日(上班时间)。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永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及本县正式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永丰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年龄的认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3、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1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丰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由永丰县卫生局、永丰县监察局及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婚人员须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开具的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上签署“情况属实”加盖计生办公章的无效),正式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与公告中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永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等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岗位的招聘考试均只笔试不面试。招聘岗位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3:1比例进行笔试,若小于3:1的比例时,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各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岗位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
  2、岗位专业知识的笔试内容归类为临床类、中医类、护理类、药剂类和检验类五大类,将各岗位考生笔试的岗位专业知识内容划归到以上相应的大类中(详见《岗位表》)。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3、当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小于或等于1∶1时,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相应大类中入闱体检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否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持“临时身份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11月27日至28日上班时间到永丰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考生成绩的公布。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各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入闱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入闱;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一并入闱)。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永丰县卫生局、永丰县监察局和永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上编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永丰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796-2511251(永丰县卫生局)、2511709(永丰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6-2511344(永丰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1、永丰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表
  2、永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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