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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4-10-26 13:56:23 字号: | | 【 打印 】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xinjiang)获悉,2015年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见下文。
  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2015年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一、需求专业
  主要是哲学、公安专业、思想政治、信息与计算机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广播电视新闻学、哲学。
  二、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补考科目超过4门(含4门)或l门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受过处分、专升本和独立院校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优秀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取得双学历者优先考虑。
  3、身体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生毕业时年龄分别不超过24(1991.08.31)、29(1986.08.31)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分配去向、筛选淘汰、职级待遇等方面请于宣讲会现场进行咨询。
  宣讲会时间:10月23日(周四) 10:30-12:00
  地点:校就业服务推介厅(至善楼一楼)
  请各位参会毕业生带笔及3张一寸照片参加宣讲会
  新疆财经大学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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