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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河北省沽源县第一中学招聘20名高中教师简章

2014-10-16 16:05:57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2014年10月河北省沽源县第一中学招聘20名高中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沽源县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
  1、在职高中学科教师:
  (1)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为直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三毕业班教学经历。
  2、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1)大学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提供可网上查询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号;
  (2)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在二级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级乙等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1)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直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提供可网上查询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号;
  (2)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在二级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级乙等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通过沽源县电视台、沽源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条件、名额、报名时间、考试等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沽源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电话:0313—5812544。
  报名及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要求:1、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彩照5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2、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彩照5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初审合格人员需填写《2014年沽源县第一中学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中范围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由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于2014年10月29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定为60分,面试由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定为2014年10月29日上午8:30,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由沽源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在考核结束后30日内未能提供本人学生档案的;
  5、不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的。
  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高者优先。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者,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纳入县教育系统全额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招聘查询
  咨询电话:0313--5812296\5812544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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