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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广东深圳市盐田区赴北京招聘2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4-09-29 12:39:17 字号: | | 【 打印 】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guangdong)获悉,2014年10月广东深圳市盐田区赴北京招聘2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周六)9:00—16:00。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拟赴北京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2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5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附件3),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须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者需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其中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岁以下(即1973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0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预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及时间。设立预报名邮箱(ytjyjzp@163.com),请考生填报《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尽量于2014年10月17日(周五)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预报名邮箱进行预报名,以便盐田区教育局提前审核应聘考生信息。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立“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周六)9:00—16:00。
  3、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25日21:00后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外公开招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面试通知书》。
  3、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也可在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和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英语教师职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
  (3)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此次外出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面试结束后,各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60分以上考生不足1:3比例,笔试入围人选只包括60分以上考生)。笔试入围人选及笔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盐田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告。
  入围笔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外公开招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笔试通知书》。
  四、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试题由深圳市考试院命制和阅卷。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布笔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
  (三)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第三日上午9:00后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自行查询。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拟聘人员来深圳报到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参加后续环节和聘用。
  (二)考察
  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报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笔试、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2012年8月25日之后的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统一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新养老保障制度。(注:原养老保障方式不缴交社会保险,退休后按月领取退休金;新聘人员养老保障方式为单位和个人按月共同缴交社会保险,单位另为个人按月缴交职业年金,退休时职业年金一次性返还个人,个人按月领取社会保险。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已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障方式。)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明(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考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三)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0月30日。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盐田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0755-25228531。
  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0755-25228123。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盐田区2014年10月赴北京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3: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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