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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市考录公安部属院校毕业生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2014-09-22 16:19:55 字号: | | 【 打印 】
长乐市公安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福建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公局文[2014]19号)及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录用王坤等三位公安部属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为公务员的批复》(榕人公[2014]77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录用王坤、刘丁丁、冯杨等三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长乐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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