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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公务员法律常识备考练习(2)

2014-09-16 20:24:26 字号: | | 【 打印 】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文字作品著作权产生的时间为(  )。
  A.作品创作时
  B.作品完成时
  C.作品发表时
  D.作品出版时
  2.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对于租赁物(  )。
  A.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B.可以取回自己使用
  C.可以转让给第三人。并解除租赁合同
  D.可以转让给第三人,但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继续有效
  3.根据我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构成违宪违法的是(    )。
  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参加选举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4.某高校教师刘某因涉及抢劫罪被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担任刘某辩护人的是(    )。
  A.律师王某
  B.某高校推荐的李某
  C.在检察院担任检察官的刘某
  D.刘某的朋友黄某
  5.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
  A.一般不得定罪处刑
  B.可据具体情况进行特别处理
  C.可以比照类似的条文定罪处理
  D.不得定罪处刑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著作权产生时间。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其何时产生取决于作品的完成,而不是作品的发表或出 版。《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法未对作品类型加以区别,因此,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适用于所有作品。故本题 答案是B项。
  2.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m租人的权利、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出租财产,仅仅是财产使用权的转移,财产所有权还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当然有 权进行处分转让租赁物。但毕竟租赁合同在先。转让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而言,当然是继续有效。此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的,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只有D项符合题意。
  3.A【解析】根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A项违反宪法规定。故本题答案选A。
  4.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 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人民陪审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 辩护人。但是,上述人员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原则上,检察官不能担任辩护人,故本 题最合适的选项为C选项。
  5.D【解析】《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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