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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350名教师简章

2014-09-09 14:11:08 字号: | | 【 打印 】
  2014年新疆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350人公告已经发布,从公告中获悉,库尔勒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0名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10:00至9月15日下午18:00,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参考2014-2015年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
  由于库尔勒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加,教育系统急缺专业教师矛盾日益突出,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0名教师,所聘用人员按照编外聘用,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对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考对象
  汉语言、双语教师面向全疆,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并持有相关科目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面向巴州,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上述人员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3、特岗教师、储备编制招考录用人员,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为网上报名、考试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10:00至9月1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址:http://www.xjrsks.com.cn/
  3、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9月22日上午10:00至9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按照网上提示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对不具备网络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条件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给予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考试与考核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
  笔试采取汉语闭卷方式。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
  2、成绩公示: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
  对笔试合格人员,确定考核试用期为半年,以岗位试用代替面试,分配到各单位试用,各单位根据该同志在岗位工作实际表现确定是否合格,结合笔试成绩,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人社部门、卫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考生提出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市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出现空缺时,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 1天到招考领导小组指定报名点报到,确保次日空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对入围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情况、户籍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内容。凡复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因体检、资格审查和实际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 7日后,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录用后属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与在编人员一样,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正常评审职称、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住房公积金和冬季取暖补贴。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 “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进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我市或其他地州事业单位招考,同时也可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等其他招聘考试。
  五、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凡参与考录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六、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原确定时间内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库尔勒市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6)2168521
  监督电话:市纪检委综合监察室 (0996)2168609
  附件一:职位表(注意包含三个类别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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